成立非营利组并申请联邦政府报批

在纽约州与其他大多数州成立非营利组织需要通过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即快速成立非营利公司:所有官方发布的文件能足够使你开设银行账户,收取捐款。但是即使这一阶段完成后捐款人所捐赠的款项是不能做免税处理的。要做免税处理,只要把第二阶段的申请材料放入寄交到政府的邮箱瞬间起,捐款人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了。(第一阶段大约需要一个半工作日)

 

第二阶段,我们cpa准备材料需要至少一周时间,把第二阶段的申请材料寄给政府后,政府会在两个月内批复。如果政府批准的话,那么捐款人会长期享受捐款免税待遇。如果政府拒绝的话,捐款人享受的免税待遇即刻终止。但之前捐款人已付出的捐款仍然享有免税待遇。

 

我们的cpa有丰富的经验替客户成功申请到第二阶段联邦政府的最终批准书。

 

第一阶段的所需材料为:非营利组织创始人的姓名,社会安全号码或个人保税号码。此人移民身份不限,但最好有美国的社会安全号码或个人保税号码。否则申请会增加难度。并且我们需要一个美国境内的公司地址,不可以用境外地址,或任何美国邮局邮箱的地址。我们可以给客户介绍纽约唐人街的有商业地址信箱服务供应商。

 

第二阶段实际上不需要任何证件材料,但是我们需要三个董事会会员的信息,此三人中可以有一人是创始人。我们需要他们三人的个人简历。 并且这三人中最好有两人是身份不限的美国居民,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申请难度会有所增加。这一阶段成功的关键是我们cpa和客户相互互动交流,创建一套使联邦政府放心的工作章程与监控流程。我们cpa还要和我们的客户共同编契商业计划和商业预算。